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当以“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夫妻财产应当从共同生活期间开始计算,包括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以及增值部分等。在分割时,应当注意公平公正,宽严相济,尊重当事人意愿,考虑到双方的家庭地位、经济状况以及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要求离婚的,应予准许;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准许。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适用本法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