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棚户区赔偿标准。棚户区被拆迁改造,就会产生相应的赔偿问题。具体标准如下:1、按照被征收的棚户价值进行补偿;2、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3、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确定赔偿标准以后,征收方应当按时赔偿到位,若被征收方同意征收以后,征收行为都已经完成了,赔偿还没到位的,被征收人可通过提起诉讼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