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之间不能质押,质押只能存在与企业与银行之间。根据法律相关规定:1、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2、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3、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风险提示:若企业之间可以接受股东以各自企业股权质押的话,那么股东就可以质押的方式抽逃自己的出资,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上市公司若接受股东以本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话,大股东就可以利用这种方式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或者利用质押循环套利,操控股价。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