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是隶属于广州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主要涉及应急管理、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 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发布和实施;2. 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复原重建工作,提高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能力;3.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等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和配置;4. 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定预防和减轻灾害的措施,保障公民和社会团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5.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宣传和技术指导等活动;6.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成立突发事件应对机构,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各级突发事件应对机构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其职责由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