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婚姻关系需要哪些证据呢 |
释义 | 终止婚姻关系需要的证据主要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包括: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是: 1、因法律行为而终止,一般情况下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但是能离婚的依据一般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涉嫌吸毒赌博等恶习,一方被判处刑罚再或者有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行为,经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2、因一方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如配偶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则规定了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及举证责任:“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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