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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决定拘留了,还能协商么
释义
    可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但是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下达行政拘留证后,即便受害人表示谅解、不追究责任,处罚决定也不能撤销,放人。除非被处罚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拘留有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不同性质的拘留,所以当事人首先要先办案机关弄清楚是什么性质的拘留。刑事拘留期限第3天、第7天提请逮捕或者取保候审均可;刑事拘留没有最短时限的规定,最长的时限是30天,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限是7天,二者合计37天。行政拘留:1--15天,最少1天,最长15天。合并执行不能超过20日;司法拘留不能超过15日。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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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