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怎么认定 1、挪用公款六万元以上归个人使用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因为挪用公款罪数额巨大的情形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二、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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