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账转公账的借款要不要纳税 |
释义 | 一、公账转公账的借款要不要纳税 公对公转账一般不要交税。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就其应税行为,缴纳相应税务而应税范围不包括公对公转账。 二、对公户给个人转账需要写借条吗? 对公户给个人转账如果是借款的性质就需要签署借条。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公账是不能随便转私账的,除非是差旅费、劳务费等,且要提供相关的合同证明文件。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三、如果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中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通知传唤债务人应诉。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公司的对公账户给个人的账户打款或者转账的情况,如果是由是借款,那么依旧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签署一份借款协议或者是借条的。如果不是借款是其他的项目内容也是需要在转账的时候将转账的是由进行明确的体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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