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怎么规定 |
释义 |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规定: 1.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4.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6.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法定继承可不可以放弃 法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的,但是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谁优先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当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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