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
释义 | 挪用公款在以下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 3、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一、挪用货款罪处罚如下: 1、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或三个月内未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要是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货款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在以下情况下会构成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货款罪处罚如下,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或三个月内未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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