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租赁物的新所有人要尊重租赁物上的承租人的使用权的原状,即租赁物的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出租人。新所有人取得出租人的地位后,可以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履行义务,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依照原租赁合同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