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建房离婚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建房由于是婚前所建,其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建成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建房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婚内双方共同对该房产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基于该行为所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何为夫妻共同房产 1.婚后购买的房子。 2.婚前购买,但婚后产权登记把对方的名字给补上去。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除外。 7.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列举的是常见情形,并不是所有情形,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买房子,婚后办房产证,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内容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时,如果是夫妻一方购买,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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