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其次,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 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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