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一、交通肇事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二、交通肇事逃逸轻微伤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