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婚收受方原则上应返还。已婚则不予返还,但有情形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符合特定情况,人民法院应支持返还请求,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返还。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一方,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已经结婚的一方,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有在某些情形下才支持返还请求。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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