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求离婚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若双方采取登记方式办理离婚的,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若采取起诉方式办理离婚的,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书面起诉状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