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时关于彩礼的判决,一般要考虑几个方面: 1、一方已经给予另一方彩礼,但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分开的,彩礼钱应当按照习俗返还; 2、双方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结为合法夫妻,当还没有实际一起生活的,离婚时也应当按照习俗返还彩礼; 3、一方结婚前因给付另一方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彩礼也可主张返还。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