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房拆迁安置怎么补偿 |
释义 | 厂房拆迁安置补偿涉及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和员工安置等项目。补偿标准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应根据个案情况争取最大利益。设备搬迁费用包括拆卸、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根据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和停产停业期限计算。政府在城市改造中应给予企业适当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厂房重建、职工安置和搬迁奖励等。停产停业损失通常按企业过去一年平均月利润计算。 法律分析 一、厂房拆迁安置怎么补偿 厂房在拆迁时,可以要求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员工安置等补偿项目,其中房屋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均为比较大的补偿项目,目前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争取利益最大化的计算方式。 1、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2、拆迁费用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3、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4、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 二、厂房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怎么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这种方法就是我们所说的“按照基本利润计算”。对于“月净利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综上所述,政府在城市改造过程中,经常会对一些老旧工业企业拆迁安置,这个过程中会导致厂房停产,职工失业,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政府要给予一定补偿。主要补偿项目包括停产停业损失、厂房重建补偿、职工安置补偿及搬迁奖励等。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往往是根据企业过去一年平均月利润得来的。 结语 厂房拆迁安置需要进行多项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员工安置等。对于设备搬迁,应按照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运输和安装价格计算补偿费用。拆迁费用补偿应根据评估机构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进行确定,确保公平实现。对于可搬迁设备的异地搬迁安装费用,应本着继续利用原则进行补偿。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可能会通过速迁奖励鼓励被拆迁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基于月净利润的方法。综上所述,厂房拆迁安置涉及多项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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