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伤性白内障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伤残的内容: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或术后无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内容之规定应该可以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工伤伤残十级鉴定的标准: 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2、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等等。 工伤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外伤白内障伤残鉴定应当属于工伤十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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