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必须是由员工个人因素造成的损失,且赔偿有一定的限制,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一、年底不结清工资是否合法 年底不结清工资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年底不结清工资,如果没到约定的结清期限,是合法的;如果超过了约定的结清期限,则是不合法的。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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