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吗 不可以,除非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 《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公司是有代位求偿的权利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和理解保险人对第三者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让保险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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