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打官司就能拿回欠款?法院支招如何快捷追债 |
释义 |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省去了开庭、宣判等程序,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许多纠纷标的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仅是因为债务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引发诉讼,支付令是解决这类纠纷最便捷的途径。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例如,一个诉讼标的为10000元的案件,按照目前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依据普通程序审理,诉讼费为50元;简易程序为25元,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为16元。相对于其他程序,申请支付令更加划算。 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债?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 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 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 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以后当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国家公检法机关和法律制度本身就是公民违法时的最后一道屏障,而且通过法律手段追债,其实要比跟对方协商有效的多,特别是对于那些拒不还钱的老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二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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