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利进行辩护并提供相关证据,但法官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这些证据。如果法官不采纳当事人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反驳证据,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的诉讼请求有辩护理由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所证明的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并与案件有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质证和认证,并可以通知当事人到庭说明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法庭应当根据其证明力加以认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提供证据的权利,也有反驳对方证据的权利。” 总之,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反驳证据,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证明其证据与案件有关。法庭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质证和认证,并根据证明力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