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父母双方对变更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不论是口头变更或书面变更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就应当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如下事实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一般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确定了抚养权归属,应当在1年以后再提出变更申请,这样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才会更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