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因为涉嫌治安案件,传唤时间是八个小时;如果可能适用行政拘留,传唤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如果是刑事传唤,传唤时间是十二小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