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发生转移效力。”因此,产权转让必须要进行登记。而产权转让登记费用则是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进行收费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住宅、商业用房等房屋的产权转让登记费用为不动产价值的0.05%,而工业、仓储用房等房屋的产权转让登记费用为不动产价值的0.1%。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六十三条:“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发生转移效力。”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因此,在产权转让时,必须依照房屋的性质进行计算登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