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
释义 | 不能。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出卖,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交付或者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财产。 一、夫妻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样 夫妻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要从不同的方面来考虑。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夫妻另一方授权,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待定合同,需要夫妻另一方认可。如果另一方认可,合同有效,如果另一方不认可,合同无效。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下列情形下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 三、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应当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卖房产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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