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服刑期间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配偶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与服刑期间的人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 服刑人员的配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自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应诉。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所在地开庭。 一、想离婚,找不到人如何解决 想离婚对方找不到人的,想离婚的这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 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会对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会安排开通审理。 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对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其配偶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男方在看守所还没判刑可以离婚吗 可以,但是不建议在未判决是提起离婚诉讼。在未判决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暂缓受理。这个去法院试试就知道了。最好是等到判决以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情况下,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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