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未收车位被占用物业有责任吗 |
释义 | 业主未收车位被占物业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私家车位受民法典保护,作为车库管理方的物业公司收取了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即对车位负有管理义务。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他人侵占业主的车位,存在明显的工作疏失,应承担相关责任。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组织力量拖走车辆,再设法找到车主追究其责任。 业主应保留充分的照片、视频证据以及物业公司等出具的人证、物证。找到车主后,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车主承担挪车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业主被盗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家里被盗物业没有承担责任赔偿的义务。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义务、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物业公司就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赔偿。 公共停车位被占用谁管 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由交警和城管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城管部门投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合理划定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停车泊位或者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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