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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适用阶段
释义
    

法律主观:
    


    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形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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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