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是可以约定的,既可以约定一年,也可以约定半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自由协商。 一、劳动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包括这几个方面: ①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主要情况:如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