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父母写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父母写的遗嘱可以采用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等形式,不需要公证。然而,如果希望将遗嘱公证化,继承人需要携带遗嘱、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父母写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写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只是一种遗嘱的其中一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民法典中父母遗嘱怎样公证 而公证法规定,公证遗嘱的,需要被继承人持遗嘱、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遗嘱的法律效力与公证要求:民法典中父母撰写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撰写的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否需要公证化则取决于具体情况。遗嘱的公证化可以增加其法律效力和证据力,以防止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公证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为其提供法律保护。然而,并非所有遗嘱都必须进行公证。在一些地区,如某些国家或特定情况下,公证可能是强制性的。因此,父母撰写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化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决定。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并根据个人情况做出决策。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撰写的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否需要公证化则取决于具体情况。遗嘱的公证化可以增加其法律效力和证据力,以防止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公证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为其提供法律保护。然而,并非所有遗嘱都必须进行公证。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并根据个人情况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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