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法人脸设e规章? |
释义 | 202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置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章》,对滥用人脸识别问题作出了司法统一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置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章》规章,信息处置者处置人脸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一)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二)未公开处置人脸信息的规则或者未明示处置的目的、方法、范围;,(三)基于个人同意处置人脸信息的,未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四)违反信息处置者明示或者双方约定的处置人脸信息的目的、方法、范围等;,(五)未采取应有的技术举措或者其他必要举措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人脸信息安全,致使人脸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或者双方的约定,向他人提供人脸信息;,(七)违背公序良俗处置人脸信息;,(八)违反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置人脸信息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置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章》》第二条   信息处置者处置人脸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一)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 (二)未公开处置人脸信息的规则或者未明示处置的目的、方法、范围; (三)基于个人同意处置人脸信息的,未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违反信息处置者明示或者双方约定的处置人脸信息的目的、方法、范围等; (五)未采取应有的技术举措或者其他必要举措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人脸信息安全,致使人脸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或者双方的约定,向他人提供人脸信息; (七)违背公序良俗处置人脸信息; (八)违反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置人脸信息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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