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情况会被退回: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改变住房用途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一、租户不交租金怎么处理 租户不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 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给别人或者转让使用的; 3、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三、公租房可以让亲戚住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租房不允许亲属入住,并且禁止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已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如果当事人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会导致公租房的回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