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下,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侵犯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其行为严重,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