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不包括对其婚姻关系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损害赔偿必须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且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