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户口怎么迁入 |
释义 | 在有的情况下自己会办理户口迁移这个程序,首先还是需要到派出所提交申请的,那么这个户口迁入到一个城市中,具体的办理流程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南宁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材料 1、在本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所需材料:⑴申请入户人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⑵房屋所在地的单位或居(村)委会、物业小区的证明;⑶原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户口迁移每一个城市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但是都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提出这个申请的,然后提交好所有材料得到一个户口迁移证那么在30天之内就可以完成户口迁移工作。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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