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给小三买的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愿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都构成了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以上就是对给小三买东西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