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不是社保与合同一起才算工龄呢 |
释义 | 不是的 1、社保和工龄是两个概念,工龄是指当事人的工作年限,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到办理劳动合同解除书之日为止的时限范围; 2、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当事人属于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工龄,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 3、在视同缴费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4、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5、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6、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3条、16条。 辞职工龄是不是就断了 辞职后工龄一般都是从新计算的,除非又回到原来的公司,单位承认以前的工龄那么就可以合并计算。 辞职工龄怎么算 1、职工离职后,又回原公司上班的,而且原公司福利待遇好,继续承认该职工以前的工龄,那么工龄工资包含前几年的。 2、职工辞职后,重新去新的公司上班,那么新公司要重新计算工龄的。 3、社保问题,如果职工在原公司缴纳社保的,那么重新找工作后,新公司也帮忙办理社保的,那么可以延续社保缴纳年限。 贷款合同怎样才算生效呢 只要没有违背法律相关的内容,且利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便有法律效力,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如果利率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限度,超过的部分同样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释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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