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条:1、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为经营者,包括合法、非法经营的经营者。2、客观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3、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主观上有过错。我国《反不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反不当竞争法》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