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贿赂罪的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贪污犯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产罪。 (二)贿赂犯罪 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一、常见的职务犯罪是哪些 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关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按照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相关倍数执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仅适用一般情形下的行贿罪数额标准的2倍,即6万元和200万元。 三、职务犯罪立案的认定标准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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