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出租后银行提前要求清借贷款,我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银行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借款人按时还款,在借款人未偿还全额借款及利息前,银行有权要求清偿借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借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保证人应当清偿债务,但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质押或者保证金的,有权要求债务人就该抵押、质押或者保证金的范围和价值进行清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间内履行清偿义务。 应对方法:借款人应当优先履行还款义务,如确实无力偿还,可以与银行协商还款方式或申请债务重组等进行解决。如抵押物已出租,借款人应当告知租户有关情况,并在协商中尽力保护租户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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