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续签劳动合同,能否对职工岗位进行调整? |
释义 | 劳动合同续签时,变更职工岗位需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各持一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可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有权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对违法情况提出意见或要求纠正,同时给予劳动者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支持和帮助。 法律分析 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职工岗位,如果协商不一致不能变更岗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续签后的职工岗位调整权益分析 劳动合同续签后的职工岗位调整权益分析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续签后,雇主是否有权对职工的岗位进行调整,以及职工在岗位调整中的权益保障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在合理范围内有权对职工岗位进行调整,但应遵循合同约定、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职工在岗位调整中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协商权等权益,雇主应提前通知职工并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如果岗位调整涉及到职工权益的减损,雇主应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续签后的职工岗位调整应平衡雇主的合理权益和职工的权益,确保公平合法,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结语 合理调整职工岗位是劳动合同续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岗位。劳动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协商权等权益。工会也有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岗位调整中,雇主应提前通知职工并进行充分沟通,合理补偿职工权益的减损。劳动合同续签后的职工岗位调整应平衡各方权益,确保公平合法,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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