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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什么?如何规定?
释义
    根据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表现形式有:(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等。《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如何规定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即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处理主动投案自首,具体规定是什么?
    主动投案自首应作以下处理:1、行为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对其中犯罪较轻的自首犯,还可以免除处罚;3、主动投案虽不构成自首,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此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如何判断盗窃300元,具体规定是什么?
    盗窃不一定是刑事案件,也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仅受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盗窃数额标准的规定,如果盗窃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则在全国范围内均构成刑事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对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盗窃公私财物金额不足1000元的,在全国范围内均不构成盗窃罪,而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则应根据各地区关于盗窃罪定罪数额标准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生产有害食品罪应如何判刑,具体规定是什么?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的规定是:1、构成该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导致他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失职导致在押人员逃跑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罪的量刑标准为:行为人犯本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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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