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部门调岗位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吗 |
释义 | 可以拒绝,如单方调岗应由以下几个方面做合理性审查: 1、调岗是否有明确法律依据。如员工不胜任原岗位工作、孕期妇女因身体原因需调离原岗位等; 2、是否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员工所在岗位性质有此需要且属于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员工具有服从义务; 3、调整前后劳动者工资水平是否相当、无大幅改变; 4、调岗不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 5、工作条件和劳动便利是否可以维持,劳动者增加的劳动成本是否有补助。工作环境、在途时间等都是劳动者入职时考虑的劳动成本问题,岗位改变造成劳动者劳动成本增多超出劳动者预期,要求劳动者一味服从违反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 6、调岗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 一、降职后如何恢复原职务 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员工应该如何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 员工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双方就岗位调动达成一致,否则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如单位迫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得不进行调岗,公司应与劳动者协商工作岗位的调整,否则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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