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居住权是设立在不动产之上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不享有所有权(有偿设立的居住权不排除收益的可能性),我国曾经在物权法草案中提议设立居住权,但当时的立法者认为居住权适用的需要并不急迫,并且我国缺乏理论和实践的经验,因此并未正式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