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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有什么
释义
    婚前购房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房也有不同情况。婚后购房,个人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父母出资也有不同情况。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使用共同财产还款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购买的房产,在双方离婚时,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
    1、夫妻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产,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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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5: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