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居期间财产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分居期间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将做出判决。在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分割。 以下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何寻求法律援助交不起隔离费用该怎么办养老保险多少岁可以领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结婚都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异地就医如何备案01'11" 51697 王瑞雪律师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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