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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做不下来,打官司,遗嘱继承母亲已经同意给我的?
释义
    房产遗嘱继承需要的手续为: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继承人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是安置房,房产证还要等五年,房产是父母的名字,母亲已经去世了,现在怎么做才能最划算继承弟弟怎么做才能合法拿到房子?
    房产证名字是父母,父母去世后应通过下列方式继承:1、如果有遗嘱的,遗嘱上约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2、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分别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做公正,还需要办理继承公正,如果其他孩子不配合,怎么办
    继承人不配合办理继承公证的处理办法:若继承已经开始的,则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被告到时仍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被继承人生前决定公证遗嘱,但继承人不配合,且予以阻挠,情节严重的,该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立遗嘱后,遗嘱中的指定继承人能否继承财产?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呢?立遗嘱后,遗嘱中的指定继承人能否继承财产?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是可以否定法定继承的,除非遗嘱无效,否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后,遗嘱中的指定继承人能继承财产吗?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怎么办?立遗嘱后,遗嘱中的指定继承人能继承财产吗?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怎么办?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有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32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母亲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房子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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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