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跟借款合同是不是一样的性质 |
释义 | 借款合同和借条不一样,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一、欠条与借条哪个好打官司 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3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3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3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3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3、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一、有欠条但债务人不还款起诉方法如下: 1、整理相应的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 2、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纠纷事由、诉讼请等内容;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并递交所收集的证据,等待法院立案受理; 4、法院受理该案件之后,积极参加庭审。 二、欠条需要具备的要件如下: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4、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综上所述,借条主要适用于借款的情况,而欠条主要适用于与金钱有关的多样化情况。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欠款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二、今借和今借到有什么区别 今借和今借到区别如下:虽然两者是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作为有效条件。从字面上看,今天的借款只表明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了贷款协议,并不能反映贷款人已经将贷款交付给贷款人。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贷款人仅凭此类借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如果借款人抗辩贷款人是否交付贷款,法院可能不支持贷款人的请求。现在,贷款表明双方之间既有贷款合同关系,也表明贷款人已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来说,它可以作为贷款人履行贷款义务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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